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

发布者:jgxy发布时间:2018-12-13浏览次数:1142

1.全国文明城市的含义:

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,市民文明素质、城市文明程度、城市文化品位、群众生活质量较高,崇德向善、文化厚重、和谐宜居、人民满意的城市,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。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,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重要的品牌。通过创建文明城市,众多惠民工程实施,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,居住环境更加舒适,公共交通更加便捷。


        2.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是什么?

(一)培养市民的现代文明意识,形成文明的言行举止,培育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;
(二)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高,不断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;
(三)促进群众文化的发展,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。


   3.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:

    更好地改善城市环境,打造城市形象,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;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,激发全县人民形成和保持争先向上的精神状态;为市民群众办实事,使广大市民群众得实惠,形成政府亲民、市民拥政的良好互动局面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4.把我市发展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任务

    (一)着力抓好民生项目建设。加快城市整体形象规划,按照《宜春市中心城区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(宜府办字〔2018〕37号)要求,加紧实施基础设施、功能提升、文体设施、环境改善、经济发展等5大类22项335个工程项目建设。加强道路规划建设,不断优化中心城区路网结构,建立扁平化快速反应交通指挥体系,实现城区主、次干道引发拥堵事件快速处置,确保主要路口通行率提升20%以上;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,轮椅通道、扶手、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覆盖率达100%;加大建筑物、街道立面、天际线、色彩改造,完成一批示范街区、示范小区的打造,确保道路硬化率100%,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和露天排水,装灯率100%、亮灯率不低于99%。
    (二)着力抓好城区环境整治。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、“洗城行动”、大气防治蓝天保卫战,集中治理背街小巷、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杂乱差现象,着力解决乱堆乱放、垃圾清运不及时、乱张贴小广告等问题;加大清扫保洁力度,主要路段每天清扫不少于4次,洒水不少于2次,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,确保路面、人行道、公交站台、果壳箱干净整洁;背街小巷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、洒水不少于1次,每月冲洗不少于2次;全面拆除露天垃圾池,合理增设一批垃圾投放点,做到一般投放点每天清运2次,人流密集地投放点每天清运4次,达到无垃圾外泄、无露天垃圾、无过夜垃圾“三无标准”。加大对车辆不密闭运输、抛撒滴漏等行为的整治,确保车体整洁、车厢无挂零及车轮带泥现象。加大对沿街出店经营、乱设摊点、乱停乱放、乱搭乱建的整治力度;严格落实单位、企业、商户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(包卫生、包设施、包秩序);加快划行归市建设,合理布局建材、机修、汽修、车行、夜宵、农机、石材、废品回收等行业,依法查处和取缔超范围经营、非法占道、撑棚打伞、油烟乱排、马路市场等扰乱公共环境秩序行为。
    (三)着力抓好辖区乡镇环境整治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,确保乡镇公厕达到住建部标准,有规范的农贸市场和停车场(点),道路路面硬化、平整,无明显坑洼积水,无露天排水沟,照明灯完好;加强公路沿线“八乱”(乱堆乱放、乱贴乱画、乱搭乱挂、乱泼乱倒)治理,确保干净整洁有序;强化乡镇所在地及集镇周边区域卫生与秩序整治,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、垃圾清运及时、分类处理,无占道经营、车辆乱停、乱扔杂物等现象。
    (四)着力抓好集贸市场整治。升级改造中心城区农贸市场,科学合理划定市场停车位;大力整治集贸市场经营秩序、卫生环境、食品安全,达到“三优两安全”标准,实现市场功能整体提升。“三优”,即:环境优美,市场门头、广告牌设置规范美观,环境卫生干净整洁,无油污积水,垃圾清运及时,无乱搭乱建;秩序优良,经营户证照齐全、亮证经营,商品摆放整齐,杂物摆放有序,无超门面售货、占道经营,无乱贴乱画、乱设广告牌现象;服务优质,公平秤、投诉机制健全,普遍开展诚信经营户创评。“两安全”,即:无销售过期、变质、伪劣食品,人防、技防、物防、消防达标。
    (五)着力抓好居民小区整治。加大硬件改造,改善社区小区基础设施条件,达到小区内停车有序、无杂物乱堆、绿化完好,路面硬化、平整,无明显坑洼积水,无露天排水沟,装灯率达100%,亮灯率不低于99%;在202个无物业小区建立长效保洁机制,推行物业管理全覆盖,设立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等机构;全面实施小区内“楼道革命”,楼门内干净整洁,楼道无堵塞,墙面、玻璃无污秽破损;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处理,实现定点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定时清运。
    (六)着力抓好交通秩序整治。集中整治各类机动车辆乱行驶、乱停放、占压人行道等违法行为,建立规范有序、安全高效的交通出行环境;重点解决行人不走斑马线、乱穿马路、闯红灯、乘车不排队、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。全面加强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整治,重点整治和纠正出租车和公交车车容车貌“脏乱差”、司机仪表不整洁、语言不文明、不开计价器、随意收费、不出具发票以及开车打手机、吸烟、吃零食、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;开展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和出租车司机拉客、宰客、拒载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。
    (七)着力抓好河流湖泊整治。在主要河流、水库及周边开展河流湖泊生态水环境专项治理,完成贯城河道整治,全面推进雨污分流工程,确保建成区无黑臭水体;严格落实“河长制”,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,建立定期引水补水机制,采取截污、清淤、生态治理等综合治理,加强漂浮物打捞等日常养护措施,确保湖池河面清洁、水体水质优良。
    (八)着力抓好文明宣传提升。全面整治不规范户外广告,重点解决公益广告数量不足、展示位置不醒目不协调、展示内容刻板教条,广告体脏乱破旧,悬挂宣传横幅等问题,全面解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文明行为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、文明餐桌行动等宣传不到位等问题,确保户外公益广告达到每20米一处,室内公益广告达到每10米一处,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围挡墙体面积的30%。
    (九)着力抓好文明素质提升。深入开展“讲公德、守秩序、树新风”主题教育活动,印发《宜春市民文明手册》,加强公民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社会公德、个人品德教育,普及文明礼仪规范,要求党员干部践行文明礼仪、树立良好形象,带头劝导制止乱扔垃圾、乱穿马路、随地吐痰、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,影响和带动广大市民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,争当文明有礼宜春人;组建市民文明巡访团,以“随手拍”的方式发现、监督和曝光不文明现象,推动城市建管从“靠政府”变为“靠大家”,群众行动从“要我做”变为“我要做”。
    (十)着力抓好诚信建设提升。在重点行业建立信用记录,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、交换共享的平台,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;在重点领域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,建立完善“红黑榜”,形成每季度发布制度;在政务大厅、集贸市场、商场超市显著位置展示诚信主题公益广告,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,培养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,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    (十一)着力抓好志愿服务提升。市委各部门、市直各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,所有在职党员干部均要申请加入志愿者,做到人年均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,并将其作为评选优秀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,作为评选文明单位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家庭的重要依据,确保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3%以上;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≥90%;街道(乡镇)社区、文化场所、医院学校、政务大厅、机场车站、公园景区等地均要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,提供正常服务。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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